“自从去年《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以来,上海各街区在改造中增加了不少盲道铺设,这是一项便民实事。”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詹咏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点赞的同时,提出盲道铺设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需要多措共举确保盲道畅通。
“盲道越铺越多了,但存在着盲道设置与其他路面功能重合或过近的现象。”詹咏在调研中发现,市区部分街道上街沿较狭窄,有些盲道同时也被划为共享单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边界。“即使非机动车摆放规范整齐了,但一部分车后轮还是会突出来,占了部分盲道空间。”詹咏说,正常视力者可以绕行,但是依靠盲道指引的视力障碍者经过时就可能会被磕到或绊倒,这样的盲道不仅不能发挥作用,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
此外,有些盲道还存在线路中断的问题。“盲道铺设有规范要求,盲道砖的导向砖、停步砖铺设要符合实际情况所需,但在实际路段常看到盲道有一段没一段的,在设计中缺乏有效衔接,如遇到一棵树或者井盖,有的盲道走到尽头会出现10厘米以上的高低落差,视力障碍者通过时容易摔倒。”詹咏说,还有的盲道在设计之初没有问题,但是后期如果路面施工、新路面建筑建造、道路开挖改道等,常造成盲道不能恢复正常使用。
对此,他建议要进一步改造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在非机动车摆放空间,不要简单地划出方框空间,应由无障碍设施管理者或委托承建单位在非机动车停放空间里面增加斜线,引导非机动车斜停,保证车轮部分不侵占盲道上方空间。同时,严格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责任方,发挥好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作用。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城市运行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并加强巡查力度,用好一网统管机制,及时纠偏,保障盲道畅通。
在盲道设计上,也要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比如,在人行道施工过程中,对有条件设置盲道的,应强制进行盲道铺设规范化及合理性验收检查项目;对于没有条件设置盲道的,不要为了设置而设置,反而对盲人导盲产生误导;遇路面施工,完工后应要求恢复原有盲道使用功能,需要改变原盲道设计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重新合理设计并铺设。
“还要加强宣传力度,倡导市民养成在公共区域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的好习惯,倡导人人参与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文明风尚。”詹咏建议道。